哈尔滨银行管理岗位及总行专业岗位社会招聘25人 哈尔滨银行成立于1997年2月,总部位于哈尔滨市。截至2024年12月31日,已在天津、重庆、大连、沈阳、成都、哈尔滨、大庆等地设立了17家分行,发起设立东北地区第一家金融租赁公司——哈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、黑龙江省第一家消费金融公司——哈尔滨哈银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。在中国银行业协会“2024年中国银行业100强”中位列第42位;在英国《银行家》(The Banker)发布的“2025年全球银行1000强”榜单位列第192位。 (图片来源于网络) 根据工作需要,现开展管理岗位及总行专业岗位社会招聘。具体要求如下: 一、招聘岗位 (一)管理岗位。 (二)总行专业岗位。 二、管理岗位招聘条件 根据《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》《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(理事)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》及《哈尔滨银行(集团)管理岗位员工选拔任用及考核工作条例》要求,结合分行经营实际需要,拟聘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及申报岗位具体条件。 (一)基本条件 1.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,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良好的政治素养; 2.高度认同我行经营理念、企业文化、战略目标,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,具有良好职业操守和品行素养; 3.熟悉国家宏观经济和金融政策、相关行业政策,熟练掌握银行业务知识,具有城市商业银行分行副行长岗位所需要的理论、政策、专业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; 4.身心健康,身体状况胜任相关工作岗位要求; 5.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具有担任拟任职务所需独立性; 6.具有良好的品行、声誉及经济、金融从业记录,未在问责影响期内; 7.个人信用记录良好,个人及家庭财务稳健,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;无不良行为记录,无犯罪记录,无违规违纪违法行为; 8.符合我行履职回避制度规定,不存在配偶已移居国(境)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(境)外的情形; 9.符合金融监管部门关于金融从业人员其他任职条件。 (二)具体条件 1.中国大陆籍,中共党员,且具有3年以上党龄; 2.具有10年以上银行工作经历,具有3年以上国有大型商业银行、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省级分行部门或下设分行副职(或相当岗位)及以上岗位工作经历或城市商业银行、外资银行城市分行正职(或相当岗位)及以上岗位工作经历; 3.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及以上,如经历、经验特别丰富的,曾担任国有大型银行、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省级分行部门或下设分行正职的(或相当岗位),可放宽此项条件; 4.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; 5.熟悉所任职地区经济金融环境,具有较为丰富的业务资源; 6.熟悉银行经营管理工作,具有信贷管理、资产运营等多岗位工作经验。 三、总行专业岗位招聘条件 (一)基本条件 1.年龄不超过40周岁,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; 2.全日制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; 3.身心健康,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,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主动性强,踏实坚韧,积极乐观,有较好的抗压能力; 4.信用记录良好,个人及家庭财务稳健,无大额信用贷款或担保。非不良贷款责任人、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;无不良行为记录,无犯罪记录,无违规违纪违法行为; 5.具有良好的书面与口头表达能力、岗位胜任能力与发展潜力,具有突出的沟通协调能力、团队协作能力和业务拓展能力; 6.具备行业相关领域从业经验,认同我行经营理念、企业文化、战略目标,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; 7.符合我行履职回避规定。 (二)具体岗位要求及工作职责详见附件 四、用工形式 正式员工,试用期六个月。 五、薪金待遇 包括基本薪资、绩效奖金、福利等,依法享受各类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、企业年金,具体薪酬标准根据市场化原则确定。 六、报名方式 (一)简历投递:应聘者可登录招聘官方网站 (http://companyads.51job.com/companyads/2025/hrbb/recruit/index.html),在“招聘职位”栏目下,选择相应岗位进行在线报名,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17:00时。 (二)应聘者信息将被严格保密。应聘者须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、完整性负责。如填报信息与事实不符,我行有权取消测评成绩及录用资格。 (三)我行将通过简历筛选、测评、背景调查等程序,择优确定录用人选。 (四)我行未委托任何机构提供相关考试资料或培训课程,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。 点击下载附件: |